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4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中医药局、药监局、网信办等13部门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有关情况。
联合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主要负责同志代表联合工作组进行了情况通报。“百日行动”于2019年1月8日正式开始, 13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六个重点行业及领域、四类重点场所及区域和十类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为期100天的执法专项行动。截至4月18日,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74.1万人次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进行监督检查,其中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28.2万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38.3万个,检查“保健”类店铺73.1万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21.9万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6.4万次,开展宣传活动19.1万次,开展协作执法4.2万次,清理虚假信息9.7万条,整改网站、APP、公众号1428个,关闭网站、APP、公众号3877个,撤销所涉直销产品备案49个,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54户,吊销营业执照90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65个。执法办案方面,全国共立案21152件、案值130.02亿元、结案9505件、罚没款6.6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46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4万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先后5次曝光了100个典型案例。
联合工作组通报,经过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引发乱象的隐患和一些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为有效进行源头治理,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从行动一开始就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期间,征求了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全国4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百日行动”工作组意见,还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先后在北京、江苏、上海等地与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共收到546条意见建议,其中47个地方意见建议214条,社会公众意见建议261条。
下一步,相关部门会继续共同努力,多措并举,持续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积极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是要延续现有的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多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力度、提升监管效率,并将认真总结和梳理有关长效监管机制意见建议,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要认真搞好“百日行动”总结,提炼好措施、好经验、好做法,为今后工作积累经验。并将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适时组织抽查,或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重点地区暗查暗访,确保行动成果有效保持;
三是要继续加强监管执法和案件查办,持续对重点区域和场所、重点行业和领域保持严密监控和监管执法,严防违法分子“躲风头”后“伺机出动”,再次扰乱市场秩序、行业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重点开展跨部门、跨区域重大案件的统一部署和联合查办。
四是要抓好科普及普法工作,积极发动新闻媒体、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区等,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开展融媒体式的立体化、密集型宣传,共同建立起健康科普和普法长效宣传机制,引导民众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维权意识。
五是多方联动,通过打击违法、严格执法,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引起相关部门、地方和社会的关注,规范、引导和促进行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对健康养生的高层次、多元化需求。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司局负责同志回答了媒体提问。民政部负责同志介绍,“百日行动”期间,各级民政部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进行了排查整治,对全国所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严禁借养老服务名义或利用养老服务场所进行“保健”产品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普遍提高了入住老年人对“保健”产品虚假宣传的辨别能力。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同志表示,将立足行业职能,加强对广场、公园等户外场所市容环境的管理执法,并将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推进形成“保健”市场乱象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农业农村部负责同志介绍,“百日行动”中,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发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统筹协调作用,齐心协力把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抓实抓好,开展整治工作。
商务部负责同志介绍,商务部在“百日行动”期间,积极配合做好“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深入组织开展了对直销行业清理整顿等相关工作,净化了行业市场环境。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同志表示,将结合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监管和执法协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保障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卫生健康委负责同志介绍了关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修订进展情况。
广电总局负责同志表示,在“百日行动”期间,在全国广播电视广告领域扎实开展工作,下阶段还将继续扎实开展“保健”市场广播电视广告相关整治工作,全力规范广告播出秩序,大力宣传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有关决策部署,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中医药局负责同志表示,在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方面一直采取多种措施予以监管,并将作为长期任务,通过广告监测、联合惩戒、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等方式,持续推进。
药监局负责同志提醒消费者注意,医疗器械不是家用电器,并介绍了在购买医疗器械时的有关注意事项,提醒群众发现违法行为可及时举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网信办表示将在下阶段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