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9日电(记者孔德晨)记者9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举行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获悉,围绕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了《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等多个制度文件,着力补齐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管理制度的短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说,这些制度文件在设计时,总体上有五方面考虑,可以总结为“五个一”:
一是“一个目录定品种”。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制定发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目录》明确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范围,着力解决准运“能运什么”的问题;同时明确规定运输容器为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着力解决准运“用什么运”的问题。
这5大类14小类具体为:一是植物油类,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3种;二是调味品类,包括食醋、调味料酒2种;三是酒类,包括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4种;四是食糖类,包括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2种;五是淀粉糖类,包括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3种。
二是“一个办法管许可”。制定出台《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严格许可条件、规范许可程序、明确各方责任。
三是“一张联单管追溯”。制定发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实施运输全过程的追溯管理。要求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各自如实全面记录交付、运输、装卸等环节信息,确保运输全程可追溯;要求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对联单记录内容核对确认、信息共享、存档备查,确保各方责任更加清晰。
四是“一套标准保底线”。先后发布《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专用运输容器、专用食品标识要求,细化食用植物油等液态食品的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和管理规范,为散装运输划定了不可逾越的安全底线。
五是“一个机制强监管”。聚焦落实全链条管理责任,构建“抓两头、管中间”的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两头”的发货方和收货方依法委托运输、严格查验把关,有效防控源头和终端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中间”的承运方依法取得许可、加强过程控制,有效防范运输过程中的食品污染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