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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促进“四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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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7日电(记者邱玥)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到2024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均衡,维护患者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在统计全国现有挂网药品监测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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